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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一个多月前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实习
你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一个多月前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实习 你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一个多月前参加了一个公司的实习,进去的时候签了一份协议,就是承诺书如果培训期结束后的一年内主动离职要交违约金3000,随后就开始了20天的培训,没有任何补贴,培训期结束之后通过了考核,现在已经上班一个半月,但是发现公司很压榨,想要辞职,请问我需要赔违约金吗?还有就是她们要求工作的交接要四个月,正常四个月交接的话不用赔钱 我受劳动法的保护吗?望回复
2016-06-12 09:47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国亮律师  2016-06-12 09:51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赔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 110网律师  2016-06-12 09:56
您好,如果您的公司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您可以解除合同,且不用承担赔偿的情形,您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请问您不想在这个公司干,是对公司的管理不满吗?合同中有关于工作的时间、工作的环境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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