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有力的证据怎么办 我在一个酒店工作,按合同每月工作26天(每月休息三天,一个星期天加班),待遇由以前合同上的1000元(其中含一个星期天的加班费)到现在1800元(期间提了两次薪);由于酒店不给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长达2年。我递交了解除合同的申请,并向有关部门反应了情况,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又没有工资单,以前的考勤表也没有;以前发工资签名时公司不让我们看工资构成,现在由银行转帐连签名都没有了。请问我申请仲裁的胜算有多大。劳动合同签订的待遇由于公司加薪,与以前有所不同;没有工资单,以前的考勤表也没有,只有目前的;以前发工资时签名,公司不让我们看工资构成,现在由银行转帐连签名都没有了。请问基本工资是按合同上的还是现在的算呢 ?如果仲裁的胜算有多大?谢谢
2009-12-03 17:05 陈三猫(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玉更律师 电话:13682026903 2009年12月03日 17时32分
继续搜集有利的证据。
2 110网律师 2009-12-03 17:30
在劳动仲裁中,你只需举证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至于你提到的工资单、考勤表均应由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若不提供视为你的仲裁请求事项成立。案件详细情况可与律师联系。
3 110网律师 2009-12-03 20:18
加班费的举证责任是由单位来承担的。如果工资条你没有签字,可以对公司出示的工资条不认可的。
当然,你最好还是搜集一下证据。
当然,你最好还是搜集一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