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我是公司的一名业务人员,在工作期间给公司打了一份购货还款协议,明确此份货款须在1999年6月25号以前还清,早已超出诉讼时效,厂方也提供不出证据在此期间向我要过此份货款,货款实际上是客户欠的款,我只是在发货时,给公司打的欠条,这些欠条是许多客户的累计,所有的业务人员都这样打的欠条,也有业务员给我作证,可由于对方给法官送了大礼,对我的主张不予理睬,判决我输,二审我上诉对方也给法官送了大礼,庭审中对我们有利的言论不说,对提供的证据也不认可,也同样对我的主张不予理睬,我应从哪一方面下手?法院也不主张我的诉讼时效,我应该怎样
2011-12-08 08:01 李敬伟987……(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12-08 08:03
如果数额较大,委托律师申诉
2 武传清律师 2011-12-08 08:18
为了更好地为你解答,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1-12-08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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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晓云律师 2011-12-08 20:48
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