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幼儿在园发生铅笔戳人事故 幼儿园三点半放学,在放学后有些坐车的和家长接送的由一个老师看着,看着的老师不搞卫生,其余就搞卫生。当去搞卫生的打杂的老师班上幼儿发生:一智商低下的七岁幼儿(家长接送的)用铅笔戳伤另一个幼儿(坐公交车的)。请问此类事故所花的医疗费用该谁负责?
2011-12-07 18:46 一上一下(四川-广元)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电话:13980616860 2011年12月08日 09时48分
你好,如果幼儿园存在管理过错,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的监护人和幼儿园承担人身损害赔偿。
2 黄坤和律师 电话:15811839930 2011-12-08 00:01
由侵权者的父母承担 幼儿园有过错的 在相应范围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12-07 22:16
应由戳伤他人的幼儿的监护人承担,同时学校以其过错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