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与幼儿在幼儿园发生事故,幼儿园负什么责任? 下午放学的时候,中班的小朋友有两个老师,其中一个张老师出去送小朋友,另一个刘老师在组织别的作车小朋友站队,剩下小朋友归在一起,其中一个小朋友在凳子上往下跳,张老师在送小朋友之前就警告过他不要跳,但是他没有听,还是跳,在这个时候另一个小朋友在后面退了一把 ,正好摔在凳子上,把胳膊摔断了,请问幼儿园应不应该负责任?要是负责任应该承担多少?
2009-06-27 19:01 我新依旧(山东-烟台)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6-27 20:59
应当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09-06-27 19:25
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说的情况,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推人的孩子家长承当次要责任.
你说的情况,幼儿园承担主要责任,推人的孩子家长承当次要责任.
3 苏世春律师 2009-06-27 19:57
幼儿园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具体负担大小 由法院裁量
4 凌华律师 2009-06-28 09:42
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5 110网律师 2009-06-29 09:13
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