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时间的法律依据 举个例子:员工A在B单位上班,其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30日的工资应该在什么时间区间范围内发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有的人说是应该在2011年10月1日至30日之前。请问是那些法律法规支持了这个说法。注:区域限制在广东省非深圳地区。
2011-12-07 14:54 mTP372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12-19 16:38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