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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咨询
维权咨询 王律师:你好!11月23日我在国美长寿店购买了一台松下无霜变频冰箱,店内标价4990元,但我们谈妥的价格是4490元,并享受以旧换新返还现金300元的优惠,实际该冰箱的是4190元。该店员请示了楼面主管,同意11月25日在该店十周年店庆时以我们谈妥的价格卖给我们,并表示最迟在月底发货。并让我们付了全款4490元。但他们没有开正式发票而是收据。但时至今日店方以种种理由推诿搪塞,迟迟不肯发货,据我们观察,店方肯定是卖亏了,所以想让我们先提出解除合约,我想知道店方的这种做法是否构成违约?我们能否维权?谢谢!
2011-12-07 11:31 lhnwgl(上海-静安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07 11:51
你好,你这种问题我处理过很多,一般是这样的:
1、如果你们之间有书面约定的话,那么店方的做法肯定是违约了
2、如果你们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起诉违约,建议尽量多的收集证据,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3、如果解约,可要求返还全款和利息
很多人都是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不赢官司;我们这类案子做过很多,完全有信心帮你赢取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1-12-07 11:54
可以催告对方限期发货,若对方仍拒绝发货的,向法院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交货义务.
3 110网律师  2011-12-07 12:18
1、如果之前签订了书面协议的话,现在要求履行肯定容易些。
4 李军律师  2011-12-07 19:58
店方构成违约,可以要求电话交付你方所购买的物品。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请律师发送律师函、直至起诉。
5 张向锋律师  2011-12-07 21:26
协商不成,起诉国美,要求交付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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