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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何维权
咨询如何维权 我原在北京一家工厂上工作八年因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合作把我原工作部门整体委托给合作公司经营,我已在合作公司工作快两年了,原公司近期改制已成功,我们如何在这两个公司之间做好工作自我保护?
2011-12-04 08:26 Box2166(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04 08:33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2 朱君秀律师  2011-12-04 08:46
答:签订书面合同。
3 康治斌律师  2011-12-04 09: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陈晓云律师  2011-12-04 10:04
已过2年,当时未做好,现在要积极补救
5   2011-12-05 19:21
我厂领导给工人传达的文件说破产不停产改成三班倒,许多职工因身体原因或年龄大干不动选择了买断工龄,我也买断了干了21年,给了给了二万【包括交的公积金】。结果厂里一直就没有生产,甚至机器卖了,厂房也拆了地也卖了,给后来买断的工人了十几万,我觉的我们是在欺骗下终止合同。请问这个合同是不是违犯了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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