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没有办理,我就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 当时签合同时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二手房过户,我先拿了部份房款,做了一人份公证。把房屋给对方居住,我现在每月还要向银行还月供,合同也签了很久了。有二个条件一:我违约陪他相应违约金,二是房屋过户,我可以配合,但是所产生的费用都要由买方承担,可对方都不接受,一直这样拖的,我还要月供吗???
2009-12-01 11:18 何林(福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12-01 11:24
你好,既然房子是你的,你当然要月供了,因为你是银行的债务人。
如果你要卖房,你还得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卖。
如果你要卖房,你还得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卖。
2 110网律师 2009-12-01 12:38
1.月供是肯定要交的,这个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债务,与买房一方无关。
2.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履行,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并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对方不按照合同履行,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并继续履行合同。
3 陈奇斌律师 2009-12-01 21:02
当然要月供了,
4 周兴芳律师 2009-12-02 14:59
你当然要月供,至于如何解决,可以找律师办理。
5 蔡文明律师 2009-12-03 20:41
你是银行的债务人。
如果你要卖房,你还得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卖。
如果你要卖房,你还得还清银行贷款才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