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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重婚罪吗
这样算重婚罪吗 我的朋友现在和有配偶尚未离婚的男士有了一个小孩,他们两人原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后来发展成为婚外恋,男方只是一星期在女方家里见面两次并不是长期的居住在一起(男方大都住在自己家中)。认识的时间有7年。请问这样的男女关系属于重婚吗?还有男士如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我的朋友可以以有小孩为由要求分割财产吗?
急切地想要知道答案,望帮助!谢谢!
2009-11-28 12:58 寂寞天元(江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9-11-28 14:21
不算重婚罪
2 110网律师  2009-11-28 13:40
认定为重婚罪的条件严格,此情况下可能还构不上
不能以小孩为由要求分割离婚时的财产,但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 110网律师  2009-11-29 22:14
这种情况尚构不上重婚罪,双方分手不能以有小孩为由而分割财产,但可以要求支付小孩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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