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继承 我父亲离过一次婚,有一儿一女,后与我母亲再婚,只有我一个女儿,最近我与父母各掏了一半的钱买了一套楼房,户主写了母亲的名字,请问父亲有权立遗嘱把房子留给之前的那一儿一女吗?也就是说他俩有权和我分这套房子吗?另外遗嘱不公正且不让外人见证有法律效应吗?
2009-11-27 23:47 黄花菜一苗(山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09-11-28 00:24
d答;1、该房屋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即使只写你母亲的名字),你的出资可以认定为对父母的借贷或者赠与;2、你父亲对属于他本人的财产有权处分,可以给子女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是否公证完全自愿;3、为了避免麻烦,你父母可以在生前处分房屋,变更房产证所有人为你或者你的哥哥姐姐;4、有遗嘱时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时按照法定继承,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
2 孙新律师 2009-11-28 10:23
你好!你父亲有权利把自己所有的那部分财产立遗嘱留给之前的一儿一女,遗嘱也可以不公证,建议最好去公证。
3 孙新律师 2009-11-28 11:37
你父亲只有权利处置自己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