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有我该怎么避免。 您好 :我是一名外贸业务员,主要工作是联系国外客户,卖出自己的产品。现在我想辞职,但老板有一条件是必须签份协议,否则提成不给,档案不放。具体协议内容如下:辞职后五年不能从事与公司产品相关的业务,不能以任何理由联系以前客户。如果不从事该行的话, 我这几年的工作经验不是白费了?我自己做出口的话,老客户会帮我很多的 。怎么想怎么窝火。 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有,我该怎么避免。谢谢了!!
2011-12-02 09:40 Fic6668(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2-02 09:41
可以要求,但时间依法为2年
2 110网律师 2011-12-02 09:54
你可以不签,因为在事前没有约定。如果现在约定,可以签订2年并且要求给予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1-12-02 10:17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不从事同行业,但必须约定补偿。没有约定补偿或者不予支付的,该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