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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2012年抱养了一个未婚女孩的小孩,当时给了两万块钱算是营养费
我亲戚2012年抱养了一个未婚女孩的小孩,当时给了两万块钱算是营养费 我亲戚2012年抱养了一个未婚女孩的小孩,当时给了两万块钱算是营养费,这样犯法吗
2016-06-03 14:37 ask201……(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03 14:39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2 陈亚飞律师  2016-06-03 14:47
收养小孩的,需要在民政局办理抚养手续,建议及时办理。
3 陈明晓律师  2016-06-03 14:57
你好,收养孩子的需要你方与孩子父母办理收养手续。
4 黄丽娜律师  2016-06-03 16:54
犯法,涉嫌构成收买被拐买的儿童罪,如果是不知情,不阻止解救可不追究责任。
5 110网律师  2016-06-03 17:23
不属于犯法行为,但属于违法行为。收养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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