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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过户及继承的问题
父母房屋过户及继承的问题 你好。有一问题:现我父母均健在,儿女姐弟四人(三女一男),均已组织家庭。父母名下有两套省直房改房,其中一套小户型房款由其儿子代其实际交付,现儿子居住。两套房子的房产证分别为2010年和2011年颁发。想把儿子代其付款的一套过户到儿子名下(儿子未在市场上购房屋)。采取哪种方式(赠予、公证或其它方式)比较合适、节省费用。另,父母想把现居住的房子去世以后留给孙子,但不会现在过户。请问是以遗嘱的形式还是以遗嘱房产公证的形式好呢?还有其它好的办法吗?
2011-12-01 16:14 tMR6732(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01 16:16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1-12-02 11:02
你好,遗嘱如果不经过公证的话,最好找到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做个见证,见证人需要是与立遗嘱人和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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