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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轻伤民警说判刑也是监外执行,合时吗?
故意伤害致轻伤民警说判刑也是监外执行,合时吗? 我因受故意伤害致腓骨上端骨折,胫骨下端骨折[后脚踝骨折]。脚踝处手术时植入钉子固定,导致要几个月才能正常走路。而对方付了医疗费和部分生活费。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调解时民警说;赔偿的大头医疗费对方已经付了,就住院二十多天的误工费二千多元钱,对此我不同意,要求上诉。民警又说;法院判刑也就六个月以上至两年,还是监外执行,不会坐牢的。请问民警说的对吗?我还有别的诉讼请求吗?我是做生意的老板,可以适当要求经济赔偿吗?
2011-11-29 23:10 099825……(新疆-喀什)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30 00:04
他说的不对,还有残疾赔偿金。因此,你要申请做伤残鉴定,这笔费用很大的。另外,还有其它的费用。轻伤是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30 15:50
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建议你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你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如果对方要求你放弃追究刑事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3   2011-11-30 16:05
有判缓刑或监外执行的可能,可以要求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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