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石油液化气储存供应站是否违约 我与南京晓庄石油液化气储存供应站签订协议,其中甲方责任是“如甲方一个月不供气,退还乙方全部费用2450元”。现甲方因安全问题被市燃管处要求关停已好几年了,用户由南京尧舜液化气公司负责保供。这,我们用户不知情,也没有签字确认。请问:对于这样的处理,该公司是否侵害了我们的利益,甲方是否应该退还我的全部费用2450元。
2009-11-24 15:52 jessic……(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09-12-05 10:44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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