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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故意伤害罪
咨询故意伤害罪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朋友因为打伤了一个实习警察,打掉两颗牙齿,现在已经进看守所一个多月了,我想请问一下,他会什么时候判刑?会判多久?他现在算是被逮捕吗?还有可能调解或免除刑事责任吗?打实习警察严重吗?是故意伤害罪被关的,判的时候会不会有防碍公务罪,怎么才能争取最轻的判决?
2009-11-24 14:48 雪花飞(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欧学文律师  电话:13560219053  2009年11月24日 17时11分
要看对方是否正在执行公务,如在执行公务,即可构成妨害公务罪,这个罪名比较容易成立;反过来就是故意伤害罪,因为要达到轻伤才能定罪,对方的情况应不会达到轻伤标准(咨询QQ403274213广州)
2 110网律师  2009-11-24 15:32
1.打掉两颗牙齿,构成轻伤.这样的话,就很大可能会被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你朋友如果被刑事拘留超过37天.仍然没有放出来,那么肯定被逮捕了.
3.具体是涉嫌妨碍公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建议委托律师了解案情和辩护。
3 李翠英律师  2009-11-24 16:31
如果警察是在执行职务中被你朋友打的,打掉牙齿属轻伤,你朋友有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如果警察不是在执行职务中被你朋友打的,你朋友就涉嫌故意伤害罪。
无论故意伤害罪(致轻伤)还是妨害公务罪,最高刑期均是三年。
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超过37天就是逮捕了。
你朋友的这种情况,一般很难免除刑事责任了。
如果需要进一点咨询,可电话联系我:东莞李翠英律师,手机号码:1343303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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