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伤害致死的问题 我弟弟今年8月份考入沈阳音乐学院,就在等待入学期间,陪同其同学王某出去玩,在玩耍期间,王某接到张某打来的电话(王某与张某曾有所过节),张某问王某在哪里,并要求与其谈谈。随后,张某纠集了5人,其中1人孙某去购买了卡簧刀等管制刀具。找到我弟弟的同学张某后,因言语不合,发生争执,双方动起手来。混战中,孙某用刚买来的卡簧刀刺向了我弟弟,先后三刀刺中,并致其死亡(到医院抢救无效)。先该案件已进入法律程序,初步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请教下律师,孙某现仅有17周岁,切其母亲打电话通知公安局抓的人。他能算是自首吗?还有他能获刑多少年,对死者家属应该赔偿多少?还有有没有类似的案件,可以供参考的?
2011-11-28 14:56 lovely……(辽宁-本溪)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1年11月28日 14时58分
赔偿数额约30多万。。。。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28 14:59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