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承担,怎样承担? 上星期六上午8点半左右,我叔叔去工地上班,正准备开门,忽然晕过去,经抢救无效去世了。现在想向您咨询我叔叔的死工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该工地与我叔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该工地与所有的劳动者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工地有我叔叔签署的文件,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工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工地是私人承包的,现他们不承担责任,说只给少部分安慰金。请您帮我分析一下,急切期盼回电!
2011-11-28 10:46 aJN129(内蒙古-呼和浩特)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1-28 10:48
需根据你叔叔的具体死亡原因以及你叔叔的死亡场所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1-11-28 10:48
可以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