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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分居2年后再起诉跟男方离婚,孩子4个月。期间如果我借款抚养孩子,这债务是共同债务吗?我借款抚养孩子
想分居2年后再起诉跟男方离婚,孩子4个月。期间如果我借款抚养孩子,这债务是共同债务吗?我借款抚养孩子 结婚领证一年,孩子4个月。因为感情不和,已分居。有以下几个问题,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
1. 在怀孕9个月时,男方爸爸曾经逼迫离婚,一气之下写了张未完整的离婚协议书,男方声称女方是骗婚行为, 如果起诉离婚,聘金是否需要归还?
2. 男方拿走我所有的婚嫁黄金,起诉离婚时可要求他退还吗?
3. 孩子现在跟我一起生活,但是都是女方父母在花钱,是否可以算是夫妻债务,起诉离婚时让男方共同承担?
4. 分居期间,如果女方跟别人借款用于生活以及抚养孩子,是否会对女方在2年后争夺抚养权没有优势?
2016-05-30 18:26 Donnal……(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明晓律师  2016-05-30 18:44
已经领证并且同居过,不用给聘金。黄金部分只能努力争取,需要证明有黄金的存在。不属于夫妻债务。孩子由你抚养有优势,不管你是不是借钱。但是两周岁内争取孩子抚养权,一般判给女方。
2 110网律师  2016-05-30 18:57
1、如果已经领证并共同生活过,礼金一般情况不需返还。
2、嫁妆部分男方应该予以适当返还。
3、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借钱养孩子跟抚养权并无太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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