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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就停发一切生活费和保险合法吗?
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就停发一切生活费和保险合法吗? 我厂原属国有企业,今年进行改制。要求职工在一个月之内签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在此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还有四分之一的职工不同意签协议,工厂就停发了生活费并停缴了“五保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请问这种做法合法吗?职工怎样维权?
2009-11-20 19:06 XYQ(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20 19:20
可以向相关部门反应或投诉,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与企业进行协商
2 110网律师  2009-11-21 02:08
聘请律师维权,若需帮助电话联系
3 110网律师  2009-11-21 11:25
应该委托律师了解详细案情,以便充分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4 110网律师  2009-11-21 23:03
工厂的做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建议可以先向当地的主管部门投诉,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律师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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