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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企业是否可以什么都不管了?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企业是否可以什么都不管了? 我厂是国有企业,今年进行改制。让职工在一个月内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厂里还有四分之一的职工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工厂就停发了全厂职工的工资及生活费(除厂里内定留下的15人外),并停缴了全厂职工的“五保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包括未签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职工应当怎样维权?
2009-11-20 18:53 XYQ()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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