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摔断了门牙,该怎么赔偿? 我儿子11岁,2011年11月24日上午,在学校教室门口,初三一男生无意中绊倒了我儿子,导致我儿子摔在地上,两颗门牙摔断,医生说得十八岁以后才能做牙冠,现在只能临时补补。请问那名男生和学校应负什么责任,应该如何理赔?
2011-11-25 12:23 dina20……(河北-邯郸)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年11月25日 12时27分
侵权还在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1-11-25 12:26
由那男生及家长承担责任。学校应该无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1-11-25 12:30
可以要求学生家长承担赔偿责任的。
4 110网律师 2011-11-25 14:32
要求那名男生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1-11-25 15:29
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划分。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