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别人追尾对我造成损失我不但不能得到赔偿还要支付别人的损失? 2011年11月21日清晨、7时20分左右,我在湖南邵怀高速公路、洞口段被他车追尾、经过是这样的、我当时车停在超车道、由于雾大前面又发生了车祸,道路已经封锁、于是我和其他车辆一样被堵在了高速上无法前行。在我停车后2分钟左右时间、一辆红色大货车以极快的速度直接撞向我后方的一辆同样的蓝色打货车、再撞上1辆黑色越野轿车、最后撞向我、我撞上前面一辆面包车、(红色车辆驾乘人员当场死亡)、这件事情交管部门处理结果是、被撞车辆每人要上交1W1的强制保险赔偿、车辆损失自行处理、我个人觉得、此事责任与我完全无关,不但要让我去赔偿而且,自己的损失还要自己承担、我表示非常不能理解。
2011-11-24 20:03 429342……(湖南-邵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11-24 20:23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5 10:37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