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控制占有使用属于我的房屋,使我不能出租居住。我怎么要求对方赔偿给我造成的损失? 2004年判离婚后,判归属于我的房屋一直被对方控制且实际占有使用。使我不能入住且又不能出租长达6年之久。离婚前房屋一直出租着且当时签有合同从2003年到2005年。后几年因对方阻挠使房屋一直没有租出去。(对方如不阻挠的话,房屋会很好出租出去的)对方的行为给我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2003年签的租房合同为两年,房租每月1400元.因为对方的阻挠承租人毁约。 请问对方的这种行为,我怎么在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因此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我要提供什么证据?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入侵民宅?我该怎么要求讨回我的合法利益?
2011-03-14 19:40 懿宸369(河南-开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1年03月14日 20时04分
可以起诉,要求其腾房,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1-03-14 21:00
可以解决,建议律师介入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1-03-15 10:56
收集证据是方方面面的,也是诉前充分准备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