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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人身损害纠纷
民事人身损害纠纷 有个民事纠纷 当事人不小心失手将另一方推到在地导致骨折,事发地在崇明,此次骨折完全可以在崇明当地医院治愈,但是受害人要求到市区三级甲等医院医治,并用进口药物,这些药物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请问当事人是不是可以不承担或者承担这些医疗费用 谢谢
2011-11-24 19:35 mei313……(上海-崇明县)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4 21:07
医院用药的,你还是需要支付该医药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1-11-24 21:13
看具体情况的,如果不同意可以提出要求不赔偿的
3 110网律师  2011-11-25 09:44
你好:
    用药需要视病情而定是否有必要,如果超过合理范围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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