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车追尾自行车,自行车人腿部骨折受伤。 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自行车追尾靠右道刚骑行自行车,造成自行车人小腿部骨折就医。事发路段没有监控,现场因救护人员到达救护而车位移动。事后交警处理部门传唤电动自行车车主找理由不到,不积极配合协调。事情已经发生过去六天,伤者还在医院治疗。我为自行车受伤方家属,交警那边也还未做责任认定,请问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2016-05-27 13:41 guanxu……(河北-沧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5-27 13:46
这是可以按照过错及损失来承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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