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补助没有,这样的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7月下旬进入一家广告公司担任编辑岗位,当时承诺工资是试用期1600元,2个月试用期,转正之后2000元/月,后9月即将转正时,公司经理单独谈话,说可以给上保险,工资变为1500元/月,如自己不愿意上保险,可给500元补助作为补偿,因我个人的缴纳着灵活就业保险,所以提出要500元补助,此公司的工资发放日期为次月的15日,10月发放9月工资时以没有转正为由,没有发放补助,但是本月发放10月工资时,又没有发放补助,说没有补助了,我该怎么解决?如要向劳动局投诉,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因为是小公司,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工作证和考勤卡,可以做证据嘛?因为当时补助的承诺是口头承诺,我该如何搜集证据?谢谢
2011-11-23 16:28 amethy……(河北-石家庄)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23 16:3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1-11-23 19:58
工作证和考勤卡都可以作为证据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待遇。
3 孙新律师 2011-11-23 21:59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注意证据的收集。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