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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为盖房子和邻居发生纠纷,当时是他自己摔的通过派岀所处理:认定是过失
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为盖房子和邻居发生纠纷,当时是他自己摔的通过派岀所处理:认定是过失 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为盖房子和邻居发生纠纷,当时是他自己摔的通过派岀所处理:认定是过失,通过县公安局鉴定是重伤二级:,所以警察批准逮捕,然后我要求重新鉴定得结果是轻伤一级,如果以这结果警察院应该放人,警察院不但不放人反以故意伤害继续关人。案件已经到法院,请问这样符合司法程续吗?
2016-05-25 12:44 ask201……(浙江-绍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6-05-25 15:01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5-25 17:33
这里面问题大了。。。从轻伤一级到重伤二级。。。这个鉴定错误不是一点两点了。委托律师好好维权。如果这样的话。他们可能是认定故意伤害了。过失的轻伤,不构成客观要件。
3 110网律师  2016-05-25 13:37
符合。故意伤害轻伤涉嫌刑事犯罪。
4 110网律师  2016-05-25 13:56
可委托律师为你辩护。
细询可加我微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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