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在上班途中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 我公公是1938年8月26日出生,于2011.11.15早晨五点33分去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当时自卸车司机逃逸,后当晚被抓刑拘。交通事故认定:司机为主要责任,我公公为次要责任。现司机是没有一分钱拿来,公公单位拿来五万元现金。我想请问孙律师,像我公公这样的情况,目前应该怎么处理?因为司机是河南外地人,车子为他本人所有,家里有三个小孩,经济应该也是不会太好,交强险可以报的,但是因为逃逸第三者责任险就无法报了。像我公公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向单位再要求赔偿吗?是按人身损害赔偿吗?我是在网上看到您的资料,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2011-11-23 08:30 朱彩芳(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1-23 12:56
我来给你正确的回答吧。毕竟各地方执行的不同,首先,浙江省明确规定没有双倍赔偿的,二者只能选一项,而且必须先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2 110网律师 2011-11-23 08:36
退休人员在上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交通事故依司法解释,按工伤待遇处理。肇事司机肇事造成一人死亡并逃逸,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你可申请法院诉讼保全该肇事车辆。
你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及工伤赔偿双倍赔偿。
你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及工伤赔偿双倍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11-23 09:50
可以要求单位赔偿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
4 2011-11-23 10:25
司机逃逸,后当晚被抓刑拘,那交通事故认定错误,司机逃逸的交通事故认定应该是司机负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