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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问律师,我想咨询一下,11月2号那天交警大队来电话说,我的车撞人了,受害人把我的车号给告上了。其实10月30号我已经离开县城去我工作的地方,不在出事的那个地方。为了这事11月5我特意去他们交警大队里,他们把我的车给扣了,还不让我见那个告我的人。这些都是冤枉我的,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处理?
2011-11-20 21:34 zmdm52……(青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1 19:09
你可要求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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