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和老公结婚后买了房子,买房时,他父亲出了一部分钱,当时说是给我们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他父亲说当时是借给我们的,当时我们根本没有写欠条,是他自愿给我们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他就这样说,我该怎么办?
2011-11-20 12:34 jzh751……(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20 12:38
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均分。他父亲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不用理会。
2 康治斌律师  2011-11-20 12:4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