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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在学校发生伤害事故如何处理 在一次体育课上,由有老师组织的足球赛,在我射门时,一位同学过来阻挡,球不小心打在那位同学脸部,致使眼睛受伤。(场地和器材都不符合规定)
现在情况:受伤者经过司法鉴定所得结果是右眼盲目4级,右眼视野接近完全缺失的后遗症,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构成交通事故8级伤残。(眼睛势力下降了些,此外一切正常,治疗费总共近5000元,基本报销,现在他要求我赔偿5万元,我没有同意)
我的疑问:
1。这件事发生以后是否由我,他,学校三方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推卸责任我应出示什么证明?)
2。对于意外事故发生后留下的后遗症应按照什么依据赔偿?
3。对于他的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是否合理?
4。如果协商不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最大赔偿金额是多少?
5学校发生意外事故伤残鉴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2009-11-13 16:29 yuchua……(安徽-池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家和律师  电话:18909690939  2009-11-13 21:47
建议请位律师咨询
2 110网律师  2009-11-13 16:53
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3 郑柏星律师  2009-11-13 21:22
1、作为致害人你负有一定的责任;而学校组织足球赛,负有管理、保护义务,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受伤的同学,除非你们能证明他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其不承担责任。
2、应依据2009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进行赔偿。
3、如果对司法鉴定给出的伤残等级有异议,在协商赔偿不成时,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4 110网律师  2009-11-18 09:11
体育具有对抗性,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类似的案件我承办过。
学校在管理上有一定的过错。
最好委手律师,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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