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我们现在离婚了,但是拆迁安置房还没有分下来,一个三岁的儿子我在带,男方没有拿过抚养费,我的户口还在男方家,请问房产怎么分配,他说我没有份,我儿子有,但要等儿子到18岁才把房子给他,这样有道理吗?他不给我,我到法院去告,法院会受理吗?会怎么判决?到拆迁办他们说先给男方,再叫我去要,这合理吗?我可以申请叫拆迁办直接把房子分到我手上吗?我怕他一到手就把房子卖了,那样我一分钱也拿不到。
2011-11-18 15:16 Jwc8760(浙江-嘉兴)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1-18 15:21
你户口如果是在拆迁前迁移到男方家的,安置房肯定有你份,你儿子独生子女有两份。你可以就安置房产权起诉。你们当时拆迁协议如何签订的呢?可以来电来所咨询。
杭州杨冬梅律师
杭州杨冬梅律师
2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11-19 05:20
关键是要看以前房子性质及拆迁协议而定你是否有份。
3 110网律师 2011-11-18 15:16
房子下来后,可以要求分割。
4 110网律师 2011-11-18 15:27
建议及时起诉要求儿子的抚养费及属于你和你儿子在拆迁中所分得的房产
5 陈晓云律师 2011-11-18 15:51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
6 110网律师 2011-11-18 22:43
孩子抚养权既然归你,有权要求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至于房子的份额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凭你的陈述无法做出判断。
7 110网律师 2011-11-21 14:52
你可以凭拆迁协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