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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殴打可以怎样维权?
被人殴打可以怎样维权? 某天凌晨1点左右,一外宿的同事A喝醉后跑到公司宿舍我们房间门口拍门,要求我们让他进来睡觉,我新来不认识他,问他是谁也不说,就在那猛拍门。后来另一房间被吵醒的同事B叫我们开门给他,可我一开门A就用拳头猛地往我头部打,说我们不开门给他,打了我十几下,后又打了我同房间的同事C,再返回来又打我,我自卫,但还推开他就被他推倒在地,又用拳头打了我头部十几下,才有人过来帮忙拉开他!然后我报警,等警察来时他早已趁乱溜走!经检查头部无大碍,就多处肿痛,面部有明显淤痕!请问A有没有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我又可以怎样维权?
2011-11-17 21:59 weiqua……(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1-17 22:00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对方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你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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