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有三个月,后来又回来要工资,公司该给他吗?
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有三个月,后来又回来要工资,公司该给他吗? 本公司上市一家销售行业,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之前有一为员工在本公司做了有6个月,由于特殊情况就离职了,临走时辞职报告也没有写,工资也给他了。可隔了有三个月,这位员工有来公司要钱,这样改给吗?
2011-11-17 15:49 zhang4……(上海-闵行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17日 16时00分
未签劳动合同,他可以要求你们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一年以内他都有权利向你们主张。
2 王兴华律师  2011-11-17 15:50
如主张合法,应当支付。
3 110网律师  2011-11-17 15:51
依法可以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1-11-17 15:52
如果欠工资应该给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