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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学校里奔跑撞倒同学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
学生在学校里奔跑撞倒同学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 律师您好,我的儿子今年上四年级,10月初在学校午餐时间他跑着去打水和一个女同学迎面擦碰,导致女孩子倒地,当时女孩子没什么问题就回去上课了,下午小女孩开始头痛送到医院检查说脑部有淤血,从住院治疗到出院花费医疗费6000元,请问1,现在女孩的家长要求我们全额承担医药合理吗?学校是不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2,对方说要起诉请问这类的案件诉讼费用大约多少?我们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和对方的律师费吗?3,对方声称只起诉我们而不起诉学校,我们可以提出追加学校为被告吗?
2011-11-17 12:06 airis嘟……(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武传清律师  2011-11-17 15:45
你们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学校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为了更好地为你解答,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11-17 17:00
你好 :
1、全额承担不合理
2、学校承担过错责任
3、诉讼费在500
4、你们不可以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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