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 那天我喝同事一起喝酒 然后因为一句话不合 同事站起来就打 然后我拿东西还手 结果把他打成是红伤 可能能鉴定上轻微伤 本来我想着那点钱算了 可是他光住院费都8000多了 我是个普通家庭的孩子 我根本付不起这笔医药费 请问我该怎办 ?
2010-12-03 19:14 wb2040……(河南-平顶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03 19:47
本案是一起健康权纠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对于你同事的伤,你只需对你打伤的事实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要能证明相应的伤,误工费能费用也要具有相关性,对于与此不相关的费用,你可以拒绝。
2 马跃律师 2010-12-03 21:16
你好,既然是你动手打伤了你同事是应当赔偿。但是,由于他有过错,应当减你的赔偿责任。
并且,该8000元花费,如果不是由于你的行为造成的,你可以拒绝赔偿。
并且,该8000元花费,如果不是由于你的行为造成的,你可以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