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问题请教您!! 我所在的公司是国内大型股份公司,我在县公司上班,但合同是由市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合同三年期,二年后的今天我自动辞职(合同未到期),我想得到失业保险金,但听说自己辞职不给失业金,除非得公司解除合同才行。像我这种情况想去找公司经理沟通一下,请他出证明:我离开公司是被公司解除的,而非自己辞职。请问这样可行吗?这样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如果有影响我就不去碰灰了。如果没有任何影响,我就找经理沟通一下。也想请都您,您看我怎么说好些呢?
2009-11-11 15:56 hhzdyz(辽宁-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郑柏星律师 2009-11-11 16:06
影响是有的。虽然失业补助金不是公司支付,但却有经济补偿金之争。因为被公司解除,公司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你自行离职,公司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要看你如何沟通了。
2 110网律师 2009-11-12 19:46
欢迎你有机会来电话谈谈,咱们具体谈谈你说的事,要不你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给你打,这样一来你也可以把事情说的清楚一些。
3 马军烨律师 2009-11-13 09:58
如果领导同意这样做,当然是可以的,但公司领导不一定能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