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通知书上签字及其经济连带关系 有一个11年没联系的弟弟,从监狱里刚出来不到一个月,在我所在的城市杀了人,警察通知我,我去了签了拘留通知书,我想请问,签字会不会有连带的关系,我们已经对他失望了,3次进监狱前后判了22年了,现在又杀人,请问下:死者家属要求赔偿的话我们会不会有连带的经济责任?会赔偿吗?拘留通知书上签字会不会就是默认了监护人了?他刚出狱还没有经历来源,不过他38岁了,如果赔偿是不是点家里人出啊?之后警局如果在打电话给我,我如果在去,会不会有责任(经济责任)?
2009-11-11 13:16 wqyued……(内蒙古-兴安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宋丽伶律师 2009-11-11 14:05
因犯罪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实施犯罪的人赔偿,他的家人如果在此事中有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无过错,不承担责任。犯罪的人如果有财产,应当用他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 你弟弟已经是成年人了,不存在监护的问题,你没有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