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期间公司这样安排存在什么问题? 因为上司对我进行性骚扰的问题反映给厂长,请求处理,我要求上司给我道歉,但没得到妥善处理,我一气之下因为加班费没给足的理由去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我已经收到受理通知书一个多月了,但还没开庭,但现在厂长要求我的直属副理安排我周末不用上班,这么多年以来,我的工作时间就是跟生产车间上班时间而定的,一直以来只要是车间周末有上班我就必须上班,如果我周末有事不能上班都是必须要自己找人顶替我的工作才行,但现在副理要这样处理的话就只能是:要么找人周末一直替我上班,或者把我换掉,另找他人。
请问厂长这样处理是否合理?存不存在故意刁难我?我要怎么做才不会有问题,恳请各位律师能帮忙回复我的问题,万分感激!谢谢!!!
请问厂长这样处理是否合理?存不存在故意刁难我?我要怎么做才不会有问题,恳请各位律师能帮忙回复我的问题,万分感激!谢谢!!!
2009-11-11 10:51 易世林(广东-东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1月12日 12时48分
让厂方就换班换人之事向你出具书面通知,关于职位、工作时间及内容、薪资待遇等的变化也要厂里向你出具书面通知,但上述通知你不要签字确认,否则可视为你同意上述变动。
2 孙新律师 2009-11-12 16:01
可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否则说不清楚。
3 110网律师 2009-11-12 17:37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足额的加班工资
4 李翠英律师 2009-11-13 15:15
厂长目前的做法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