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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社保补偿的问题
离职后社保补偿的问题 和公司签订了劳务关系合同,档案一直没有转,现在工作满8个月要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社保。(大略3个月的时候公司有个告知单,内容大略是:不转档案,后果自负。。。)
2011-11-15 15:53 rosegu……(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11月15日 16时09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2,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3,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1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孙新律师  2011-11-15 15:55
半个月的补偿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5 16:31
你可以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15 18:39
可以要求补偿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5 陈晓云律师  2011-11-15 19:4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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