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传染肺结核,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合同吗? 我是2006年6月进入公汽公司工作至今三年多,09年7月底在工作期间不幸染上肺结核,在家休养三个月(其中还包括18天婚假)但是医生证实说是非传染的。但是单位领导怕我是传染型的,也让医生开具证明,证实我是非传染的,但是因为有病在身,同领导协商能不能适当减轻工作量。。现在单位领导却执意以我是肺结核为由,怕传染给其它同事。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同意。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医生说可以上班,但是单位要我签字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吗?还有也问下我的医疗期是多久,其中婚假也算医疗期内吗?
2009-11-09 12:09 fantas……(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09 12:24
不合法.医疗期为三个月.
2 110网律师 2009-11-09 12:40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