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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问题,急!谢谢!
房屋转租问题,急!谢谢! 我是一商铺房主,将房屋出租给甲,签约三年,房租一年一交。本月底甲应交第二年的房租了,但此时甲方提出因经营不善,不想继续做生意了。后来我与乙方达成租赁意向,然而甲提出必须收取乙方1万元的转让费,理由是我与甲签订的三年合同还未到期 (但我与甲签合同时并未提及转租的任何事宜)。
请问如果过了本月底,甲方没有按合同付给我下一年的租金,是否就意味着合同自动解除,我的房屋可以自动收回? 
问题补充:甲提出如果乙不缴转让费,他就不同意转租,并提出在寻找到肯交转让费的下家过程中,将年房租折算成月房租交给我,这是否合法?
2011-11-12 23:10 pplive……(北京-海淀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电话:13818674370  2011年11月12日 23时36分
甲不能给自己自设权利,它所有的权利来自你们双方的租赁合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它就没有这个权利。
2 李同红律师  2011-11-12 23:26
建议拿着合同面谈。
3 常路律师  2011-11-12 23:43
您好,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它就没有这个权利。
4 孙新律师  2011-11-13 09:14
你好
合同中没有约定,甲没有这个权利,详细可咨询15910663692
5 孙新律师  2011-11-13 13:53
要看你们的合同的具体约定,合同没有约定转让费的,甲无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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