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问题 考虑到刚毕业,所以于6月26日与同学合租入住,420元/月,押一付一。从27日起开始上班,每天早出晚归,期间同学与房东签了三个月合同,我并不知情,一个月左右时同学有提起,但我只被告知签了三个月,没有看合同。后来同学回老家,让我将押金拿了寄到她卡里,合同也没留下。如今两个月快到了,我决定把工作定下来,可是工作地点离宿舍很远,每天要搭车三四小时,我想搬到公司附近,将宿舍转租出去。可房东说要么三个月住满要么押金不要,不能转租。昨晚我看了合同,上面确实写有不得转让,还有退房时要交50元的清洁费,退房要提前七天通知否则要多付七天的房租费等等。我对这些完全不知情,是否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如果我让朋友来住,我搬出去,一个月后再要押金可不可以?如果我押金不要了,现在据两个月的时间已经剩3天了,说退房是不是要多交7天的费用?
2011-08-23 21:23 忆荷香(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8-23 21:36
首先,合同已约定不能转租,所以不经过业主同意,是不得擅自转租的;
其次,作为一种变通方式,你让你朋友过来住其实也未尝不可,只要说是你朋友即可,业主关心的是房租的问题,只要房租继续交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最后,如果你选择不要押金,那说明你已经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再多交7天的费用。
其次,作为一种变通方式,你让你朋友过来住其实也未尝不可,只要说是你朋友即可,业主关心的是房租的问题,只要房租继续交一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
最后,如果你选择不要押金,那说明你已经选择单方解除合同,不需要再多交7天的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1-08-24 10:07
同意楼上说法
3 110网律师 2011-08-24 12:28
合同是对方签的,具有相对性,对你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