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的社保,是否可以获得公司补交社保现金补偿? 本人于2010.11.31进入某公司,于2011.9.7离职。其间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没有给本人交过社保。本人在就职期间自己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保。离职后,我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告知我自己交过社保后他们没有权利叫公司再给我补交社保,以现金的形式补偿给我也不行。我想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让公司以现金的形式补偿我已交的社保?我的请求能获得支持吗?我该如何维权?
2011-11-12 08:19 一米阳光aa(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2 11:39
要看你和单位的约定的。
2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11-12 11:56
现金补偿不成立。
3 110网律师 2011-11-13 13:5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