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经济法律咨询
借据已过了有效追讨期,法院不受理,还要追讨合法吗?
借据已过了有效追讨期,法院不受理,还要追讨合法吗? 对方拿了一张过了追讨期限的借据上法院,开始时法院不受理,后来对方争吵后,我觉得借据是有可能伪造的,法院同意受理,叫对方递上申诉材料,法院叫我等传票后,再申请做笔迹鉴定。请问做笔迹鉴定是哪方出钱?需多少钱?过了追讨期限的借款还要追,他们合法吗?现在这种情况怎样做才对我有利?这个案件请律师收多少钱?
2009-11-06 20:26 小元(广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11月07日 08时25分
对方的胜诉权过了时效,但债权仍在,可以主张的权利,不过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至于律师收费要根据涉案金额等来定,需要你跟律师协商。不明之处,可以电话或来律师所咨询本律师。
2 110网律师  2009-11-06 20:29
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3 110网律师  2009-11-06 20:36
根据你的陈述,对方的借条如果确实过了诉讼时效,那么是不能胜诉的.
建议还是委托律师代理为好.
4 110网律师  2009-11-07 11:12
做笔迹鉴定,由申请方出钱,最后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在深圳大概是3000元。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吧。
5 李翠英律师  2009-11-07 14:31
笔迹鉴定谁申请谁付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借据已过时效,你可以主张不要还款的。
6 110网律师  2009-11-09 16:07
笔迹鉴定谁申请谁先垫钱,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除非对方承认),律师费用有法定的收费标准,当然也可以协商收费。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