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按劳动法规定的工厂上班,辞职却遭拒绝 我现所在是一家未按劳动法执行的小型工厂。因进厂时说三个月后可转正,但现在我做了1个多月提出离职申请,老板说试用期内1个月可随辞随走,但过了1个月需提前1个月申请,否则属急辞工,要扣除半个月工资。合理吗?希望专业人士可以快速回复,非诚勿扰,谢谢
2011-11-10 14:58 BHZ887()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1-10 15:44
你可以申请仲裁
2 孙新律师 2011-11-10 15:04
不合理。试用期签合同否,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
3 邹连香律师 2011-11-10 15:10
您好,单位的做法不合理。按你说的情况,应该是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可以辞职,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工资不可以扣押。
4 陈晓云律师 2011-11-10 16:5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46、47条规定,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辞职的不影响应得工资。
辞职的不影响应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