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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用期一个月(没签合同,我已经满30天了,4月5号有的事实劳动关系)
我试用期一个月(没签合同,我已经满30天了,4月5号有的事实劳动关系) 我试用期一个月(没签合同,我已经满30天了,4月5号有的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可以不交保险么,如果要交的话有法律依据么?
2016-05-04 16:35 aman1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5-04 16:39
您好,试用期也需要给员工交金
2 颜培卿律师  2016-05-04 16:42
需要依法缴纳社保的
3 张兵律师  2016-05-04 16:54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给你交社保,并且补交试用期的部分。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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