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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从2002年开始工作至今十三年,从08年开始交医保社保至今
我在一家公司从2002年开始工作至今十三年,从08年开始交医保社保至今 我在一家公司从2002年开始工作至今十三年,从08年开始交医保社保至今,当中2012年公司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名称和法人都换了,现在的法人是原来法人的儿子,医保社保现在是用新公司交的,公司更换名称未再跟我签订合同,近来公司经营困难,拖欠工资,请问我偌主张请求支付经济补偿是几年?还是要求未签合同赔偿11个工资呢?谢谢!!
2016-05-01 20:09 ask201……(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5-01 20:25
要求未签合同赔偿11个工资
2 李建成律师  2016-05-01 20:15
可以主张,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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